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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驹桥智造基地-01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征地公告-京(开)管地征[2026]009号

京(开)管地征〔2026〕009号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实施的马驹桥智造基地-01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25〕190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26年2月6日起,到2026年2月27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 :马驹桥智造基地-01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其他公园绿地、水域沟渠、城市道路用地

  土地位置 :东至环宇东四路;南至景盛南二街;西至环宇东一路;北至景盛南一街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马驹桥镇小周易村集体土地16.3977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林地

0.0881

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

0.2462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坑塘水面)

0.4271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沟渠)

0.2915

商业服务业用地

4.5789

工矿用地(工业用地)

3.1680

住宅用地

2.211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0929

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1.4693

交通运输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0.8883

其他土地(空闲地)

0.5790

其他草地

0.3572

合计

16.3977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主要内容

  本项目征地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方式。

  征地补偿共计人民币13994.3100万元。其中: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20万元/亩,共计人民币4919.3100万元。社会保障安置费共计人民币9075.0000万元。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按照北京市规定,本次征地安置农业人口93名;其中劳动力49名,超转人员28名。

  安置方式:按《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进行安置。

  五、青苗和地上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补偿。

  六、其他内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京政地字〔2025〕190号)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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