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考点2026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经开区各医疗机构及考生: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6年第1号〕要求,以及北京考区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工作统一部署,现将北京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考点报名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开区考点报名人员范围
试用机构单位在经开区60平方公里管理范围内医疗机构的考生。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流程
(一)网上报名
2026年1月29日10:00至2026年2月11日24:00,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官网(www.nmec.org.cn)“考生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二)电子版材料提交审核
在网上报名时间内,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按照《考生服务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1)步骤和《2026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材料上传说明》(见附件2)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考点将对考生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三)现场材料提交审核
1.时间:2026年3月11日、2026年3月12日 9:30-11:30,14:30-17:30
2.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4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南门8层812
3.方式:各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员请提前核查本机构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及报名系统中上传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是否一致,并于2026年3月9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反馈本机构一名相关负责人员信息,按照预约时间携带本单位所有报名材料前往进行统一现场审核。

4.需现场提交的材料
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试用医疗机构单位公章。
(1)考生所在医疗机构在现场审核时须出具《2026年北京考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该表中“工作单位名称”加盖医疗机构单位公章。
(2)《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该表中“工作单位名称”加盖考生所在医疗机构单位公章)。
(3)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4)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个人jpg格式近6个月内的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该照片同时用于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后的《医师资格证书》制证,不得更换),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与报名系统上传照片同一底版的照片2张。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学历为符合报考条件的专升本考生,同时提交本科毕业证书与专科毕业证书。)
(6)提交学历证明(方式一:2002年(含)以后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请务必准确填写学历编号并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方式二:无法提供方式一的材料,须提交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7)考生试用机构出具的1年以上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此证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如试用机构涉及多个单位的,须多个单位同时开具证明,每个单位1份)。2025年毕业生须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见附件2)。
(8)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照片页、信息页及变更注册页等有内容页须完整复印)。
(9)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包含信息页、诊疗科目页)。如有变更信息页,请同时提交此页复印件。
(10)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页、信息页及变更注册页等须完整复印),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或证书更换,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11)在校研究生或2026年毕业的应届研究生考生,同时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及《在读研究生证明》《学生证》。
(12)参加短线医学加试的考生须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条件的考生,注册执业范围须为院前急救、儿科)。
(13)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4)报考“西学中”人员,需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要求,提交相应学历证书、培训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5)其他与在报名系统中要求上传的电子版材料一致的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
三、有关要求
(一)按照国家和北京考区工作要求,考点对医学工作实践证明存疑的考生,将要求机构和考生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与工作医疗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资流水等辅助证明材料。
(二)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报名信息,确保必填项信息完整准确、各项内容填写一致,其中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需完整填写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编号;考生应按个人实际情况在系统中如实上传全部报名所需材料,如需修改上传资料,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前,再次登录服务平台,进入“考试报名”栏目,进入“上传相关材料”的更新/补充相关材料。
(三)请考生及时查看个人审核状态、留意系统消息通知,并按照考点反馈要求重新修改上传材料,若在审核期内未完成材料上传或按要求修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因考生未按要求上传必要材料造成审核不合格的,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信息及材料审核无误的,经考点网上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将统一报送考区进行复审。
(四)毕业证丢失的,可以提供由原学校补办的教育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
(五)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报考执业医师考试的考生,专科学历毕业的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注册,中专学历毕业的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注册,方可报考2026年医师资格考试。
(六)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须同时满足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2.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中报考临床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取得资格证书后,执业地点限定为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
(七)对审核中发现“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年)第七条,做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对于“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款,做出“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理,并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年)第八条,做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终身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
(八)医师资格考试实行两次缴费方式,即报名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须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实践技能考试通过后,须缴纳医学综合考试费,未通过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无需缴纳医学综合考试费。北京考区开通网上缴费,考生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考生服务系统”,进入“考试报名”页面,点击下方缴费按钮进入缴费界面,按照指示完成缴费即可。
(九)凡2025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6年必须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医学综合考试缴费后,方可在北京考区参加2026年医学综合考试。
(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实践技能和综合笔试考试信息、成绩查询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和北京卫生人才网(www.bjwsrc.cn)。
四、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10-83508859
咨询时间:工作日 9:30-11:30;14:30-17:30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段,届时电话将无人接听,如有咨询请自行查看文件及通知要求,敬请谅解。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