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初审结论公示
经用人单位申报,我局初审认定姜玉明等1人符合领取病残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月28日至2月3日,如有异议,可实事求是向我局反映,在反映问题时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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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176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6年1月28日
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初审结论公示表
序号 | 用人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初审结论 |
1 | 北京香香鸟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姜玉明 | 男 | 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