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文书网上公告送达
1. 快乐与我(北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本委依法受理索辰博诉你公司工资差额等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京开劳人仲字【2026】第353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三层),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决对你公司为终局裁决。你公司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自本裁决书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联系人:刘佳雯 联系电话:010-83508905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西区)3层。
特此公告
2.何力:
本委已受理下一代互联网关键技术和评测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诉何力的关于返还电脑、支付社保个人承担部分等的劳动争议一案(京开劳人仲字【2026】第1376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6年3月12日下午2点30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四庭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联系人:刘佳雯 联系电话:010-83508912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西区)3层。
特此公告。
3. 北京振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振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何青水诉北京振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振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关于支付赔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等的劳动争议一案(京开劳人仲字【2026】第1483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6年3月12日上午9点30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四庭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联系人:宋欢欢 联系电话:010-83508912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西区)3层。
特此公告。
4.北京铭汇优品网络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刘美诉你公司支付工资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京开劳人仲字【2026】第390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三层),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诉讼,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联系人:范为群;联系电话:010-67805509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
特此公告
李梦婷: 本委依法受理北京启麟科技有限公司诉你返还报销款等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京开劳人仲字【2026】第406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三层),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诉讼,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联系人:刘佳雯 联系电话:010-83508905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西区)3层。
特此公告
6.天津亿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丽霞、苏洋洋诉你公司工资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京开劳人仲字【2026】第228、246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三层),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决对你公司为终局裁决。你公司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自本裁决书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联系人:孙剑 联系电话:010-83508926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西区)3层。
特此公告
7.北京兴安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洪全兵、张战武、王克明诉你公司工资、工资差额劳动争议一案(京开劳人仲字【2026】第1733、1736、1737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6年3月9日上午9时30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仲裁十庭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联系人:孙剑 联系电话:010-83508926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西区)3层。
特此公告
8.天津渌源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李健诉你公司工资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京开劳人仲字【2026】第934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三层),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决对你公司为终局裁决。你公司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自本裁决书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联系人:孙剑 联系电话:010-83508926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西区)3层。
特此公告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