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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文书网上公告送达

  1. 江苏吉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靳永明诉你公司支付工资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京开劳人仲字【2026】第262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三层),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决对你公司为终局裁决。你公司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自本裁决书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人:范为群;联系电话:010-67805509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A座三层

  2.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李炯诉你公司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京开劳人仲字【2026】第130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6年2月25日下午14时00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第六庭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人:任正良  联系电话:010-83508920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A座三层

  3.润泽安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诺道认知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蔺先才诉你公司工资、工资差额、差旅报销款、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劳动争议一案(京开劳人仲字【2026】第1143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6年2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仲裁十二庭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人:惠玉伟    联系电话:010-67805509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A座3层。

  4.北京铭汇优品网络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杨凯诉你公司工资、差旅报销款劳动争议一案(京开劳人仲字【2026】第1486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6年2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仲裁十庭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孙剑    联系电话:010-83508926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A座3层。

  5、北京一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颜六九、张中建诉你公司工资劳动争议一案(京开劳人仲字【2026】第1351、152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6年2月28日9时00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仲裁十一庭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曜;联系电话:010-83508926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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