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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宇优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北京文宇优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02月26日经批准立案调查。因通过你单位住所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无法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京技管市监不罚〔2025〕2724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荣华片区综合执法队(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4号院2号楼)领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技管市监不罚〔2025〕2724号。

  特此公告。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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