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依法取消有关企业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的公告
北京万东高星电子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名单见附件)市场主体资格依法终止,无法保证产品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取消上述企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特此公告。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