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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关于无主涉案财物招领的公告 京公财公告字〔2025〕第 50021号

  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在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四支路与马南路交叉口向西400米处休息亭依法查扣渔网1个、撬棍1个、插线板3个、改锥2个、充电器8个、刮胡刀1个、背包3个、衣服(美团外卖上衣)1个、大水瓶1个、充电宝9个、电煮锅1个、香烟5盒、充电器三接口1个、数据线6个、剪刀3个、扳手1个、火腿肠1个、黑色棉衣1个、棉裤2个、手套1个、鞋子1双、锅1个、煤气炉1个、铁盒1个、牙膏1个、盆1个、牙刷1个、沐浴露1个、食用盐1袋、打火机1个、胶带1个、夹子1个(物品清单见附件)。经工作,暂未找到上述财物所有人。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现面向社会发出认领公告,请上述财物权利所有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持有效证明材料与办案单位联系办理认领事宜。

  逾期仍无人认领的,将依据相关规定按无主财物进行处理,依法上缴国库或者销毁。

  公告期限:2025年11月06日起至2026年11月06日止

  联系方式:乔警官  19810291087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博兴七路6号博兴路派出所。

  特此公告!

  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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