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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瀛海镇区级统筹集建地YZ00-0803-2002等地块及周边道路土地整理项目占地农用地转用公示 京(开)农转用〔2025〕-002号

  为实施大兴区瀛海镇区级统筹集建地YZ00-0803-2002等地块及周边道路土地整理项目,拟将大兴区瀛海镇西二村集体土地18.164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经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西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并与北京兴福集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协商,于2025年7月1日达成占地协议,现就占地协议主要内容及补偿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占用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 北京兴福集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大兴区瀛海镇区级统筹集建地YZ00-0803-2002等地块及周边道路土地整理项目 

  土地用途: 公交场站设施用地、供电用地、集体产业用地、城市道路用地

  占用土地位置:   见勘测定界附图   

  二、占地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转用大兴区瀛海镇西二村集体土地18.1648公顷(约272.472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占地面积(公顷)

占地面积(亩)

水浇地

16.4011

246.016

乔木林地

0.8729

13.093

其他林地

0.4859

7.288

其他草地

0.1651

2.477

农村道路

0.2322

3.483

沟渠

0.0001

0.002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0.0075

0.113

合计

18.1648

272.472

  最终地类以市政府批准为准。

  三、股东代表大会决议情况

  2025年6月18日,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西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就占地事宜经股东代表大会表决同意,村民代表应到27人,实到代表24人,其中:同意代表24人,弃权代表0人,反对代表0人;未参加代表3人。

  四、协议主要内容

  同意大兴区瀛海镇区级统筹集建地YZ00-0803-2002等地块及周边道路土地整理项目涉及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本项目不涉及补偿,不涉及人员转非安置。

  五、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住宅、非住宅补偿情况。

  项目范围内不涉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不涉及住宅、非住宅补偿。

  六、提出意见及听证权利

  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1月4日止),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西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对上述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邮编:100176 ;联系电话:010-67889595)提出。在此期间内可以就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事宜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

  我委将在听取意见或听证的基础上,依据本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公示拟定农转用方案并报市人民政府。

  特此公示。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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