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文书网上公告送达
1.北京红澄澄传媒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屈志远、董纯、田宇辰、吴光瑞、刘畅诉北京红澄澄传媒有限公司的关于支付工资、补偿金、加班工资等的劳动争议一案(京开劳人仲字【2025】第4466、4467、4468、4469、4663号),该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裁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西区3层),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视为送达情况下,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预期不诉讼,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联系人:雍冠军 联系电话:010-67805507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
特此公告。
2.武汉太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艾国花诉你公司要求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护理费争议一案(京开劳人仲字【2025】第6611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5年11月4日9时30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六庭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人:范为群 联系电话:010-67805509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