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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技管市监不罚〔2025〕20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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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政机关于2023年12月7日经批准立案调查。因通过你单位住所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京技管市监不罚〔2025〕2025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大兴片区综合执法队(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政务服务中心四层409)领取京技管市监不罚〔2025〕2025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特此公告。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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