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文书网上公告送达
1.长春希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本委已受理向吕聪诉你公司工资、报销款、赔偿金等争议一案(京开劳人仲字【2025】第360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5年6月5日下午2时00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第十四庭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2.北京壹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郭思佳、郭贺年诉你公司工资、工资差额、加班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京开劳人仲字【2025】第1081、1209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三层),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诉讼,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