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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费责令期限缴纳通知书 更正说明 京开社保责字[2024]第102号

关于中庭国华集团有限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责令期限缴纳通知书的更正说明

中庭国华集团有限公司:

  我中心于2024年05月15日作出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保障中心社会保险费责令限期缴纳通知书》京开社保责字[2024]第102号文书,存在笔误,应予更正。将“裴义德投诉你单位”更正为“张志琼投诉你单位”。

  特此说明。

  具体详情可见更正说明原件正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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