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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文书网上公告送达

  1.北京九维长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韩红雨诉北京九维长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关于确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工资的劳动争议一案(京开劳人仲字【2025】第505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裁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视为送达情况下,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预期不诉讼,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2.北京惠华酒业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王孟娜诉北京惠华酒业有限公司的关于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工资的劳动争议一案(京开劳人仲字【2025】第718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裁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视为送达情况下,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预期不诉讼,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3.刘思雨:

  本委已受理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诉你支付未满服务期约定导致的申请人成本损失争议(京开劳人仲字【2025】第202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5年3月27日下午14时10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仲裁八庭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4.中元科建(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金圣元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盛世京安(北京)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位书超、崔清山诉你公司工资、承担连带责任劳动争议一案(京开劳人仲字【2025】第1959、1960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5年3月28日上午9时00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仲裁十四庭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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