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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文书网上公告送达

  1.右来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于鹏、韩冬梅 诉你公司工资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京开劳人仲字【2024】第6502号、第6781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三层),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诉讼,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2.北京云狐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李铠、李亚斌、杜小磊诉你公司2024年7月15日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中第2条约定的款项、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餐费补贴津贴、报销款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京开劳人仲字【2024】第6240、6315、6823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三层),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诉讼,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3.右来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王兆伟、蔡玉梅、刘维婧、赵白、朱逸凡、王玥、董娜诉你公司工资、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报销款、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第3条款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第2条延时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京开劳人仲字【2024】第6486-6489、6497、6641、6666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三层),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诉讼,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5.北京利达科信环境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孙爽诉你公司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开具离职证明一案劳动争议(京开劳人仲字【2025】第36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5年1月7日上午09时30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第十一庭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6.北京世和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曹新琪诉你公司确认劳动关系一案劳动争议(京开劳人仲字【2025】第45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5年1月6日上午09时30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第五庭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7.北京本色造型美发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本委已受理袁晓钰诉你公司工资一案劳动争议(京开劳人仲字【2025】第295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5年1月6日下午14时00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第五庭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8.中金云金融(北京)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邢建玲诉你公司工资一案劳动争议(京开劳人仲字【2025】第14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5年1月7日上午9时30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第五庭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9.中业裕禄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金鑫诉你公司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京开劳人仲字【2025】第151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5年1月6日下午13时30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仲裁三庭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10.中业裕禄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刘会明、金鑫诉你公司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京开劳人仲字【2025】第144、152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5年1月6日上午09时00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仲裁三庭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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