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开展2024年度区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区级社会组织:
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2024年度经开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一)凡2022年9月30日前在我区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且截至2024年9月30日,已在经开区完成变更登记事项,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应申请参加评估:
1.近两年年检结论合格或一年合格、一年基本合格的;
2.未参加过评估或截至2024年底评估有效期满五年的;
3.不存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七条所列情形的。
(二)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前2年的社会组织可以申请重新评估。
二、评估内容
依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社会组织评估指标,评估内容包括党的建设、内部治理、发挥作用情况、遵章守规情况、诚信建设等。
三、评估结果评审和确认
社会工作部设立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估委员会”)和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复核委员会”)。评估委员会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具体评估工作。
四、评估程序
(一)报名申请。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填写并提交评估申请表。
(二)组织自评。通过资格审核的社会组织,对照评估指标开展自评,准备评估材料。
(三)现场评估。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专家,对参评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评估。
(四)初评结果。第三方评估机构给出初评结果,提交评估委员会。
(五)结果审核。评估委员会召开评审会,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并确定评估等级。
(六)结果公示。评估委员会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七)复核。在公示期内,参评社会组织对结果有异议的,向复核委员会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委员会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
(八)等级确认和公告。公示期满后,由社会工作部对评估等级进行确认并发布公告,向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颁发证书和牌匾。
五、评估等级
社会组织评估结果设置5个等级,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2A级(AA)、1A级(A)。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
符合参加评估条件而未申请参加评估,或者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后未再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无评估等级信息将纳入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布。
六、评估要求
(一)符合评估条件的社会组织应积极申请参加评估,严格按照评估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自评自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积极配合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如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同时列入诚信记录,影响信用积分。
(二)第三方评估机构要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不得利用评估谋取不正当利益。要教育引导评估人员严格遵守评估工作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评估对象和社会的监督。严格按照委托协议的约定,完成评估任务。
(三)评估工作结束后,参评的社会组织要结合评估结论和评估机构反馈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自身的规范化建设,提升完善内部治理水平、增强开展业务活动能力,达到“以评促建”的目标。
联系人:社会工作部 徐森浩、李可;
联系方式:010-67829817、010-67880337
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