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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 京(开)管地征〔2024〕016号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实施的马驹桥智造基地-15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24〕105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24年8月8日起,到2024年8月22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 :马驹桥智造基地-15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土地用途 :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基础教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文化设施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其他类多功能用地、供应设施用地、环境设施用地、其他公园绿地和城市道路用地。

  土地位置 :东至姚村东路西侧;西至马驹桥智造基地-13地块;南至亦庄南区十二街东侧;北至辛四路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马驹桥镇周营村集体土地15.6146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耕地

1.7795

林地

8.8611

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

1.8331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沟渠)

0.4045

商业服务业用地

0.2720

住宅用地

0.000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3908

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

0.1969

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0.0002

交通运输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1.0014

未利用地(其他草地)

0.8749

合计

15.6146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主要内容

  本项目征地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方式。

  征地补偿共计人民币13024.3800万元。其中: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20万元/亩,共计人民币4684.3800万元。社会保障安置费共计8340.0000万元。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按照北京市规定,本次征地安置农业人口72名,其中转非劳动力32名,超转人员29名。

  安置方式:按《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进行安置。

  五、青苗和地上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补偿。

  六、其他内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京政地字〔2024〕105号)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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