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公告京 (开)管地征〔2024〕010号
北京住总置地有限公司实施的轻轨L2线通州段次渠站、垡渠南站、亦庄火车站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亦庄火车站站前广场项目,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24〕99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24年8月6日起,到2024年8月20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住总置地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轻轨L2线通州段次渠站、垡渠南站、亦庄火车站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亦庄火车站站前广场项目
土地用途:社会停车场用地、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用地
土地位置:东北至亦庄火车站;西南至荣海大街;西北至规划城市道路;东南至地铁亦庄火车站站A口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台湖镇永隆屯村集体土地2.0823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耕地 | 0.1117 |
林地 | 1.9300 |
草地 | 0.0001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沟渠) | 0.0360 |
交通运输用地(轨道交通用地) | 0.0045 |
合计 | 2.0823 |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主要内容
本项目征地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方式。
征地补偿共计人民币2393.3900万元。其中: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20万元/亩,共计人民币624.6900万元;社会保障安置费共计人民币1768.7000万元。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按照北京市规定,本次征地安置农业人口10名。其中劳动力5名,超转人员4名。
安置方式:按《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进行安置。
五、青苗和地上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补偿。
六、其他内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京政地字〔2024〕99号)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