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文书网上公告送达
1.北京哈马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杜伊诺诉你公司关于支付工资、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劳动争议一案(京开劳人仲字【2024】第5331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4年9月3日上午9时30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第三庭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2.北京龙海红餐饮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闫明爱诉你公司工资等争议(京开劳人仲字【2024】第580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4年9月3日上午9时00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仲裁十四庭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3.北京中科紫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已受理赵桂媛诉你公司工资等争议(京开劳人仲字【2024】第562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4年9月3日上午10时30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仲裁十四庭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4.北京千行一路运输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李婷诉你公司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京开劳人仲字【2024】第3758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三层),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诉讼,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5.北京信用达互联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车伟帅、王英杰诉你公司工资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京开劳人仲字【2024】第3827、3828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三层),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诉讼,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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