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印章刻制工作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优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商环境,做好2024年度新开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印章刻制工作,现将申请承接印章刻制业务的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万源街4号)企业准入准营服务区,承接刻制印章的机构为新开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刻制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专用章四枚。
二、申请承接机构应为已在公安局备案、具有印章刻制服务承接能力、能够提供优质服务的市场主体。
三、被人民法院、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等各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异常的,不得申报。
四、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9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五、申请承接工作的机构,应签订印章刻制合同和廉政协议,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
六、请申请机构自公告之日起填写《2024年度经开区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服务登记表》,同时准备以下材料:
①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应及时提交到政务服务中心2层206综合出件窗口,截止日期2023年11月23日。
联系人:刘影;电话:010-87026630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2024年度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印章刻制服务登记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信用代码 | 企业 | 联系电话 | 特行许可 | 许可文号 | 特行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