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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印章刻制工作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优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商环境,做好2024年度新开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印章刻制工作,现将申请承接印章刻制业务的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万源街4号)企业准入准营服务区,承接刻制印章的机构为新开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刻制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专用章四枚。

二、申请承接机构应为已在公安局备案、具有印章刻制服务承接能力、能够提供优质服务的市场主体。

三、被人民法院、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等各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异常的,不得申报。

四、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9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五、申请承接工作的机构,应签订印章刻制合同和廉政协议,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

六、请申请机构自公告之日起填写《2024年度经开区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服务登记表》,同时准备以下材料:

①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应及时提交到政务服务中心2层206综合出件窗口,截止日期2023年11月23日。

联系人:刘影;电话:010-87026630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2024年度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印章刻制服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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