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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本市第二批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

  按照《关于推动“五子”联动对部分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试行)》(京发改规〔2022〕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于近期征集第二批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项目。为做好经开区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在2023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签订贷款合同并实际发生采购、可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且在政策期内实际设备采购金额应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2.项目可为单独设备购置,也可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设备购置的部分,包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需要安装的各种研发设备、生产设备、传导设备、动力设备、信息通信设备、节能设备等。

  3.投向领域包括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两业”融合发展、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环保、社会投资公共服务、文化旅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垃圾处理体系建设等9大领域34个细分领域。

  4.财政全额保障的事业单位项目不纳入支持范围,贷款还款资金来源不得为财政性资金。对已获得国家设备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和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支持。

  5.项目须符合规划和禁限目录要求,不得包含“两高一低”设施设备,不得包含楼堂馆所、房地产开发等配套设备。

  二、支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期限2年。贷款实际利率低于2.5%的按实际利率贴息。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3年6月12日前报送以下电子版申报要件材料:

  1.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表(附件1)

  2.申请书(就申报表内容进行补充文字解释)

  3.项目立项文件(包括核准或备案文件)

  4.设备采购合同(尚未签订的提交设备采购方案)

  5.贷款合同(尚未签订的提交融资计划书)

  6.项目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

  7.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函

  以上要件材料扫描件均须加盖公章,其中附件1申报表EXCEL、PDF盖章版各一份。申报材料电子版应打包发送至moruofei@bda.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表

  2.《关于印发推动“五子”联动对部分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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