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经开区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
经开区各中小学校(含民办):
为做2022年秋季教学用书的征订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中小学校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和经开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学用书的规定,做好教学用书征订工作,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二、加强中小学教学用书的管理。学校一律不得征订未经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和未列入本通知的教学用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
1.各中小学请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教基二〔2014〕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材厅函〔2022〕2号)《北京市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京教基二〔2017〕10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秋季北京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京教基二〔2022〕9号)要求,认真做好2022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
2.严格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秋季北京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京教基二〔2022〕9号)选用相应的教学用书。该目录包括两部分内容:2022年北京市中小学自编及实验教学用书目录和教育部印发的2022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有关教育部公布的教学用书目录可登录教育部门户网站(www.moe.gov.cn)机构设置栏“教材局”下的“工作动态”查询下载。严格执行《北京市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中小学教材价格标准》(京发改规〔2016〕13号)。
3.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各学科使用教育部《2022年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秋季北京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京教基二〔2022〕9号)中公布的教材。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全部使用统编教材。小学一至六年级科学全部使用根据2017年印发的课程标准修订的教材。
4.普通高中国家课程各学科使用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修订)》公布的教材。思想政治、语文、历史全部使用统编教材。
5.中小学教材中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或教学辅助资料的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
6.各校严格按照实际在校学生人数及免费教科书范围进行征订,切实加强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坚决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浪费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采购及部分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教材〔2017〕1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补助经费管理的通知》(京教财〔2020〕17号)执行。其中,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71号),从2021年秋季起将小学《科学》、初中《信息技术》调整为非循环使用教科书。
三、经开区教材选用委员会推荐使用的教学用书目录(见附表)
1.附表中所列国家课程教材和地方课程教材,均经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或北京市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经开区中小学根据市区文件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在教学中使用。
2.为减轻家长经济负担和学生课业负担,各类版本教学用书,学校只能选用一种。中小学教材使用应保持相对稳定,各学科教学用书版本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换。
四、各中小学校严禁自行向非中标单位或个人征订教材(含音像制品、学具及教辅练习等),严禁使用盗版书和非法教学用书、光盘、磁带、学具及教辅练习等,杜绝图书报刊商贩进校进行推销,发现盗版教学用书进入学校,区教委将予以严肃处理。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乘教学用书征订工作之便,借机私搭未经审定的教材、书刊及复习资料进入学校和课堂。
五、各校校长要全面负责本校教学用书的管理工作,主管领导具体落实,并指定专人负责教学用书选用和征订事宜。
教学用书须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单位发行,经开区具体征订执行单位为北京宣武振兴教育书店有限公司和北京市新华书店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各校按时将汇总的教学用书科目、数量报送以上单位,保证所订教学用书在开学前到位。
附件:1.经开区国家课程教材选用目录
2.经开区地方课程教材选用目录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2年7月15日
(联系人:刘欣;联系电话:010-678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