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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本机构职责领域各项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工委有关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规定。

  2.负责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保险经办事务及稽核检查等工作。

  3.负责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工作。

  4.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进行协议管理,对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等医疗费用的审核、管理。

  5.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集体户服务管理工作。

  6.负责受理劳动关系方面的举报、投诉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

  7.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其他事务性工作。

  8.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9.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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