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服务保障中心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本机构职责领域各项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工委有关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规定。
2.负责工委、管委会机关事务服务保障工作,健全完善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体系。负责工委、管委会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以及其它办公所需的事务性保障工作。
3.负责政府直接投资形成的房屋等有形公共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清查、登记、划转和统计等工作。
4.负责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搭建、功能整合、系统维护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5.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场内交易规则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为有形交易市场提供场所、设施和相关服务,负责公共资源的大数据采集及应用工作。
6.负责对接政府采购需求,组织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承担政府采购信息收集、项目对接、跟踪服务等工作。
7.负责工委、管委会各机构财务会计核算和财务决算工作,负责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
8.负责经开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对档案工作开展进行监督和指导,接收、征集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对所保存的档案严格按照规定整理和保管等工作。
9.负责经开区党史、地方志及年鉴的研究、编纂,利用档案资源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区情区史教育活动等工作。负责区史馆、档案馆的利用、维护、服务等相关工作。
10.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1.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