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首页 > 政务公开 > 职权信息 > 机构设置

综合执法局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本机构职责领域各项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工委有关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规定。

  2.负责统筹推进区域综合监管体系建设,负责推进跨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3.负责实施市场监管、科技、商务、统计、知识产权、发改、金融、粮食物资等产业经济发展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实施城市管理等领域区级执法权限,对街道综合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负责实施住房建设、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务、园林绿化等城市建设及运行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

  5.负责实施人力社保、卫生健康、文体旅游、民政、教育等社会事业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

  6.负责亦庄新城165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赋权事项的执法工作及与属地街镇执法工作的协同。

  7.负责创新执法方式和手段,整合优化执法力量及装备,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8.负责综合执法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完善综合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9.负责综合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制定考核和监督办法并组织实施。

  10.负责推进与事前事中审批监管部门的工作协同,加强业务衔接和信息数据共享。

  11.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按职责权限承担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

  12.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相关新闻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