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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金融局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本机构职责领域各项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工委有关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规定。

  2.负责商品流通和生活性服务业(不含住宿业)、商务服务业工作,研究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消费促进工作,监测消费市场运行情况。统筹推进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区、大型批发零售商业设施等流通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

  3.负责外商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贸易、服务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相关工作,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4.负责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的相关行业指导工作。负责统筹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建设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

  5.负责研究分析金融业发展形势和发展规律,制定金融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负责上市企业培育,组织推进企业融资和上市挂牌服务工作,牵头区域内金融风险防范工作。

  6.承担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职责。

  负责市场秩序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

  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负责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负责食品、保健品管理工作;

  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管理,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管理工作;

  负责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检验检测工作及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7.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按职责权限承担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新业态新就业党建等相关工作。

  8.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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