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和产业促进局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本机构职责领域各项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工委有关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规定。
2.负责组织开展相关产业及科技创新宏观研究。组织统筹拟定促进工业和相关服务业,以及科技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统筹拟定招商引资工作制度,统筹管理、协调指导相关产业部门招商引资工作。
4.负责建立健全企业服务工作机制,并统筹相关产业部门推进工业和相关服务业等企业服务工作。
5.负责统筹监测、调度工业和相关服务业经济运行,会同相关部门对产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组织推进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及企业提质增效。
6.负责统筹落实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任务,拟订相关工作方案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负责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新型研发机构的管理及服务,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配合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推进中关村亦庄园科技创新方面的规划建设发展,承担开发区科协的日常工作。
8.负责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负责提出科技发展战略建议、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9.负责牵头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统筹推进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10.负责牵头建立科技管理机制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金融相关措施,开展科技金融促进工作。
11.负责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促进各类科技中介及协会组织发展。
12.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13.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14.负责统筹推进与国内科技领域交流合作、科技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推进国际技术转移。负责科技外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工作。
15.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相关产业部门绩效考核。
16.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按职责权限承担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党建等相关工作。
17.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