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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建设局(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本机构职责领域各项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工委有关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规定。

  2.负责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和计划。研究提出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建议。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统筹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有关工作。负责总结和宣传推介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经验,组织开展业务交流。

  3.负责统筹推进“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负责统筹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组织开展政策集中兑现。统筹管理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协调、指导、督促各机构落实改革重大任务。协调推动政务服务区域协同发展。负责推动“审管执”协同工作。

  4.负责协调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指导、协调、监督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统筹指导政务服务专业化队伍建设。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协调推动政务服务国际化服务工作。

  5.负责统筹推进数字政务建设。统筹政务服务“一张网”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推进与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统筹协调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和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推进、指导、监督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发展。负责门户网站的管理工作。

  6.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协调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组织推进政务公开和政策服务制度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统筹协调本区系统政务公开渠道建设工作。

  7.负责接诉即办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制定接诉即办工作制度、流程和规范。负责市民服务热线和企业服务热线开发区平台的日常管理。

  8.负责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和数据工作。组织拟订智慧城市建设、数据工作及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落实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创新攻关和应用推广。统筹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参与统筹本区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部门专用通信网规划。

  9.负责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在具体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组织实施相关数据安全政策。

  10.负责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负责政务数据和相关社会数据的整合、管理、应用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11.负责统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12.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3.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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