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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部 (人才工作局)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本机构职责领域各项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工委有关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规定。

  2.负责研究和指导经开区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推进“两企三新”党建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

  3.负责调查研究经开区机构编制工作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拟订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负责研究起草、组织实施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方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5.负责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的研究和组织落实、督促检查。

  6.负责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调整配备。负责干部的考察、考核和职务任免、交流、工资、福利、奖励、离职、退休等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后备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监督检查党内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干部信访工作。

  8.负责退(离)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9.负责统筹各类用工形式,研究拟定相关管理制度并推动落实。

  10.负责协调推动人才发展平台体系建设。负责研究和拟订人才工作相关制度政策、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人才引进、扶持、培养、联系、服务等工作。推进落实经开区高地建设工作任务。

  11.负责建立健全人才联系服务机制。负责高层次人才队伍开发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人才国际交流合作和与港澳台地区人才交流合作等任务。

  12.负责统战、侨务、涉台事务工作和交流交往,统筹领导民族宗教事务,负责统战群团组织管理协调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服务等相关工作。

  13.负责亦企服务港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14.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5.对党群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

  16.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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