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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审计局

  1.贯彻落实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制定重大经济决策和政策。

  2.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财政计划和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

  3.负责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财政票据、国库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负责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监管工作。

  4.负责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

  5.负责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财政投资评审政策和制度,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和预算评审工作。

  6.负责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指导内审内控工作。

  7.负责对管理范围内的预算执行、国资经营进行审计,负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8.负责履行出资人职责,管理出资企业人员薪酬等日常事务,对出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9.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

  10.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10-6788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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