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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数据中心

  1.贯彻落实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开展档案宣传教育。

  2.负责制定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档案工作开展进行监督和指导,审查档案保存价值、期限,监督重要档案的鉴定、移交和销毁工作。

  4.负责接收和征集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对所保存的档案按规定进行整理和保管。

  5.负责制定档案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开展档案数字化、网络化应用和推广工作。

  6.统筹工委、管委会数据资源权属和授权应用管理工作,推进档案数据资本化、资产化。

  7.负责组织开展档案工作调查研究、学术研讨、档案宣传和档案专业人员培训教育工作。

  8.利用档案资源,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区情区史教育活动。

  9.负责工委、管委会档案管理工作,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大事记、地方综合年鉴等。

  10.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

  11.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10-67869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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