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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研究及规划纲要编制》课题遴选公告

研究和编制好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对于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在新的起点上开创开发区科学发展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根据开发区“十三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方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对开发区“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工作,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课题类型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机构的课题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研究及规划纲要编制》,主要针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长远科学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问题开展研究,主要研究内容应包括开发区“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和框架、指标测算、规划实施保障等方面。研究成果要分别形成专题报告,同时要汇总吸纳开发区现有的相关课题研究成果,最终编制形成《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纲要》。
  三、申请单位及具体要求
  申请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具体要求:
  1.课题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组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近三年承担过国家和北京市,特别是大兴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课题研究的优先。同时,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请。不接受个人申请。
  2.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选课题领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参与课题研究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任何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4.课题负责人必须参加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并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5.课题组须提交完整的研究成果,课题成果所有权属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出版。
  四、申报事宜
  1.申报期限: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14日。
  2.填写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或直接下载附件《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五”发展规划研究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书》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须由申请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3.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15年7月14日前将《课题申请书》(一式六份)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开发区“十三五”规划课题申请字样)。
  五、评审事宜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将组织课题评审小组,从研究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研究团队实力和已有工作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并于2015年7月24日前通知承担单位联系人。
  六、进度要求
  1.签订协议。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于2015年7月31日前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签订课题委托协议,正式确定课题方案和相关事宜。
  2.开题启动。承担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课题开题会,正式启动课题研究。
  3.中期报告。承担单位应于2015年9月15前形成课题中期成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召开“十三五”规划研究重大问题中期成果评审会。
  4.结题评审。承担单位应在中期成果交流的基础上,做进一步深化研究,并于2015年11月底前提交最终成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正式办理结题手续。
  七、研究经费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会根据课题研究内容和研究需要,对课题承担单位给予适当的经费资助。
  八、联系方式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李楠
  联系电话:(010)87246101/67851101
  文件现场递交和邮寄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博大大厦主楼208室发展和改革局收
  邮政编码:100176
  文件递交邮箱:linan@bda.gov.cn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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