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原生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工委、管委会各机构,各重点国有企业:
现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原生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8月31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人工智能
原生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等战略部署,支持具备原始创新能力、推动跨界融合、引领智能原生实践的人才集聚发展,构建包容开放的人工智能创业新生态,加快建设全域人工智能之城,特制定本措施。
一、具体措施
第一条 护航全球顶尖人才创业。大力吸引世界一流人工智能科学家、全球头部大模型团队技术负责人等创业型人才,创业首年即给予创业者个人启动资金支持,并根据后续创业情况再给予创业者个人发展奖励,同步纳入亦城人才体系,配套提供算力集群、定制研发空间、产业场景对接等资源。(责任部门:信息技术产业局、组织人事部)
第二条 支持产业精英人才创业。着力支持技术负责人、连续创业者、拔尖青年等创业型人才,创业首年即给予创业者个人最高200万元启动资金,并根据后续创业情况,再给予创业者个人最高300万元发展奖励,并同步纳入亦城人才体系,按规定享受相应人才待遇。(责任部门:信息技术产业局、组织人事部、社会事业局)
第三条 鼓励超级个体(OPC)创业。创新OPC自评价机制,组建包含OPC代表的评审委员会,支持一批以轻组织形态运行,具备闭环交付能力的人工智能原生创业者,给予个人最高50万元奖励。探索设置创业过渡期社保接续及创业保险兜底机制,构筑人才创业过渡软环境。(责任部门:组织人事部、信息技术产业局、人才集团)
第四条 支持职场新青年稳定就业。锚定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布局,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推动形成衔接有序的青年人才发展链条。鼓励人工智能相关领域的企业引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出站博士后,加速青年人才扎根,为产业持续创新发展注入新鲜活力。(责任部门:社会事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组织人事部、信息技术产业局)
第五条 引育顶尖在校生深度实习。加强全球顶尖及创新型高校人才储备,支持企业聘用顶级人工智能赛事获奖者、顶尖高校人工智能技术特色班学子、擅长提示词工程的文科背景人才、拥有大模型相关深度研发实习经历的专业人才,对符合条件的在校实习生给予实习补贴及就业奖励,推进在校生全周期的引育留用工作,持续拓展优秀人才源头供给渠道。(责任部门:信息技术产业局、组织人事部)
第六条 构筑AI复合型人才高地。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探索协同育人机制,引进前沿部署工程师(FDE)等产业专家,培育兼顾模型理解、工程落地与场景适配能力的系统工程人才矩阵,鼓励企业积极开发新岗位、吸纳新就业,持续增强人工智能转型与发展的内生驱动力,对成效突出的企业给予综合资助。(责任部门:信息技术产业局、组织人事部)
第七条 打造AI人才发展无忧环境。高水平建设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区,持续优化“亦庄半小时通勤生活圈”,针对青年人才推出多元化、阶梯式住房保障体系,提升人才吸引力和综合服务水平,满足人才多维度、高品质的安居诉求。(责任部门:组织人事部、信息技术产业局、开发建设局、人才集团)
第八条 共建开源开放的人工智能社群网络。鼓励模型企业、工具平台、开源社区等发展创新生态,支持围绕模型迭代、智能体开发等开展跨界共创与开源实践,构筑人才自主成长的进化网络。鼓励产业协会、科技自媒体、开发者社区等主体举办产业交流活动,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繁荣活力迸发的人才发展生态。(责任部门:信息技术产业局)
二、附则
(一)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实施期间,如遇国家、北京市、北京经开区相关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二)同时符合北京经开区其他政策的,按“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措施由北京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信息技术产业局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