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词元驱动智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工委、管委会各机构,各重点国有企业:
现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词元驱动智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8月3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词元驱动智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抢抓智能经济产业变革机遇,着力推进词元(Token)价值转化,加速建设全域人工智能之城。目标到2030年,智能经济产业规模突破4000亿元。以词元新型生产要素布局为抓手,深化算电协同与硬件优化,推动全区算力规模突破10万P,高标准建成4个万卡级词元工厂,度电词元产出提升至当前6倍以上。畅通词元产业全链条要素循环,全面建成体系化、标准化、市场化的词元分发与消费基础设施,培育50个以上智能体研发协作平台。繁荣多层次、多领域应用生态,培育壮大OPC新型个体经济集群,吸引超5000家OPC实体集聚发展。为有力支撑智能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措施。
一、具体措施
(一)夯实自主可控的智能供给底座
第一条 建设规模化词元量产工厂。推动能源、芯片、数据集与大模型深度耦合的新型生产模式,支持高能效硬件、液冷散热及异构算力调度技术应用,延伸布局算电协同、软硬件适配、集群调试维修、GPU池化与利用率提升等服务产业链条。高标准打造万卡级词元生产基地,畅通项目审批与建设渠道,优化土地、能耗等要素保障,支持各类主体推动批量词元生产。(责任部门:信息技术局、经济发展局、开发建设局、商务金融局、行政审批局)
第二条 突破高端智算芯片关键技术。加大推理专用芯片研发扶持力度,持续迭代先进封装、共封装光学、高速光互联与光通信等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光子计算与传统算力体系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大模型海量词元并行处理能力,适配大规模词元高速推理场景。探索集成电路系统级架构创新,推动算力集群规模化升级,构筑词元低成本量产的硬件壁垒。(责任部门:市集电重大办)
第三条 支持智能引擎推理效能跃升。推动通用模型与行业专用模型协同研发,鼓励大小模型、云端与边缘端协同部署,加速世界模型对物理规律与因果关系的深度理解及持续进化。支持模型轻量化、边缘计算适配等部署技术研发与应用,提升智能终端推理效率及实时响应能力。支持面向关键行业的推理可信度及安全性评测,促进核心技术成果向产业价值高效转化。对开展相关模型业务的企业,按照租赁算力费用的30%,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资金支持。(责任部门:信息技术局、生物和健康局、智能制造局、汽车和新能源局、市双智办、市集电重大办)
第四条 繁荣高质量数据供给生态。持续深化监管沙盒机制创新,鼓励具身智能、自动驾驶、医疗健康等重点领域数据交易流通。探索以词元交易为基础的数据定价模式,支持企业级与个人级专业领域上下文数据采集处理,鼓励批量产出专家分身及服务分身等新型数据产品。每年发放1亿元数据券,按照年度数据交易金额的10%,给予采购主体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部门:市双智办、信息技术局)
(二)构建智能经济新型服务中台
第五条 打造词元分发与技能获取中枢。支持建设具备跨模型、跨模态、跨算力平台接入能力的词元调用“超级入口”,提供标准化API接口、全量模型聚合与词元统一结算服务。降低智能能力获取门槛,推动通专模型协同、智能体技能(Skill)开发与联动,支撑终端用户快速调用各类能力工具及专家分身,着力提升词元的生产力附加值。对提供相关多能力聚合服务的运营主体,给予最高500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部门:信息技术局)
第六条 建设智能业务重构与交付平台。鼓励搭建具备端到端任务交付能力的智能基础设施,支持面向垂直业务场景的自动化编排与模块化封装,实现从任务智能拆解、多智能体协同调度到结果整合的全流程闭环交付。创新“人+智能体”协同接单与交付模式,探索任务级计费与智能分账机制。对提供相应专业产业服务或共性技术服务的平台,每年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责任部门:信息技术局)
第七条 探索智能体自主结算与支付体系。面向智能体高频、小额、跨服务的交易特性,支持企业探索智能体在预算授权范围内自主交易、免确认自动扣款机制,建立跨服务、跨任务的即时拆解与自动结算能力,制定智能体自主支付标准体系,打造安全可控、开放共享的智能体支付新生态。创新探索智能体支付监管沙盒试点,建立包容审慎的柔性监管模式,允许具备智能体自主支付能力的平台企业在受控环境内验证标准可行性,确保新规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步推进。(责任部门:商务金融局、信息技术局)
(三)全面拓展智能经济消费模式
第八条 鼓励产业应用全面开花。畅通从原始词元供给到智能产品的价值转化链路,支持企业面向多元场景开发高附加值智能产品与定制化服务。推动端侧硬件、具身智能机器人、车载终端等人工智能终端向词元消费节点升级。聚焦医疗健康、商业航天、汽车制造等重点领域,鼓励企业开放高吞吐量业务场景,推动业务流程向智能自主重构转变,驱动行业级词元的大规模、高频次应用消耗,全面释放智能经济的消费红利。对开展实际场景应用的企业,按照词元消耗费用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部门:信息技术局、生物和健康局、智能制造局、汽车和新能源局、市双智办、市集电重大办、宣传文化部)
第九条 激发OPC创新生命力。建设OPC社区集群,深度集成政务审批、法务咨询与金融赋能等一站式服务矩阵,打造集“居住、社交、办公”于一体的AI社交型公寓,全方位护航OPC高质量发展。发放按需申领、灵活组合、敏捷更新的OPC券,建立覆盖产品打样、软硬适配、品牌传播等关键环节的支持体系。针对OPC不同发展阶段需求,给予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的累计资金补贴,切实降低从研发到市场的试错成本。(责任部门:信息技术局、科技产业局、组织人事部、社会工作部、商务金融局、行政审批局)
第十条 强化多元创新要素保障。出台人工智能人才专项政策,鼓励企业培育善于开展人机协同、熟练运用智能工具解决实际问题的实战型复合人才。发挥基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探索微型风投模式,聚焦早期创新项目与微小实体,以轻量化投资畅通起步阶段融资渠道。筑牢安全保障体系,在智能体自主支付、数据合规等重点领域建立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置机制,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强化智能经济消费软配套,鼓励人工智能原生社群进化发展,支持开展应用测评与大众体验推广,培育智能时代原住民,厚植新型模式的消费土壤。(责任部门:信息技术局、组织人事部、行政审批局、商务金融局)
二、附则
(一)本政策适用于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依法经营,近3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
(二)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实施期间,如遇国家、北京市相关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三)同一主体的同一项目同时符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他政策的,按“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本措施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信息技术产业局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