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北京市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快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吸引更多留学回国人才来京发展,结合本市留学回国人才工作实际,现就经开区2025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重点
围绕北京市新质生产力重点领域和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聚焦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具有明显创新能力的青年科技人才为重点,遴选支持一批高水平留学回国创新人才。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特别是未来产业领域。
二、申报条件
在经开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
1.中国国籍;
2.出生日期不早于1975年1月1日;
3.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4.2020年1月1日后回国;
5.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海外无工作;
同等条件下,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人才。
6.已获得中央和本市重大人才工程资助的留学回国人才不再纳入本次资助范围。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
三、申报要求
(一)留学人员向推荐单位提出申请,其中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科协、市欧美同学会等单位分别负责本系统(领域)人才申报,各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工作部门负责本地区企事业单位(注册在留创园内单位除外)人才申报,留创园负责本园区内注册单位的人才申报(推荐数量和入选情况将作为今年留创园资助评选的重要参考条件)。申报人只能选择一个部门申报,不得重复申报。每家企业申报人数应不超过3名。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原件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三)受理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请于3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见附件3)报送至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人才窗口”。
(四)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将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若干项目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支持,并从中推荐部分优秀项目参加人力社保部评选。为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办理人才引进。
四、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10-67886661
报送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4号政务服务中心“人才窗口”,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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