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产业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的通知
工委、管委会各机构:
为落实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总要求,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及规范招商引资工作要求,根据2024年第38次主任办公会、第40次工委会的决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产业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京技管〔2022〕23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予以废止。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
(联系人:金融服务处 李镕辰;电话:010-87140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