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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2. [制发单位] 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宣传文化部
  3. [实施日期] 2020-11-10
  4. [成文日期] 2020-11-10
  5. [发文字号] ----
  6. [失效日期] 2021-01-01
  7. [发布日期] 2020-11-10
  8. [有效性] 失效

(失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动文化旅游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按照北京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要求,落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第89次会议工作部署,进一步减轻疫情对经开区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影响,以支持企业复工复业和特色化发展为核心,以营造文化旅游消费环境为引擎,以全面提升各项服务为保障,统筹资金、政策与服务,为经开区文化旅游行业发展注入新活力,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 支持复工复业

  1.对经开区在营实体书店,在新冠疫情期间未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房租政策支持的,一次性补贴2-6月份实际产生房租的50%,单家实体书店一次性补贴不超过10万元。

  2.对已营业旅行社及服务网点,给予自营业起两个月房租50%的一次性补贴,每家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对给予经开区旅行社线上入驻费用减免的在线旅游平台经营单位,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贴。

  3.对已营业的演出场所,给予自营业起两个月房租50%的一次性补贴,每家补贴金额不超过40万元。

  4.对已营业的歌舞娱乐场所,给予自营业起两个月房租20%的一次性补贴,每家场所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

  5.对已营业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游艺娱乐场所的经营损失给予一定额度补贴。补贴标准为按其实际核定设备数量的50%,给予每台200元的一次性补贴,每家场所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

  二、鼓励文化活动

  6.鼓励文艺表演团体在经开区内举办惠民文化演出,每场演出奖励补贴2万元,每家团体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

  7.引进惠民演艺资源,帮助经开区演出场所对接国内一流院团大型文化惠民演出总共不少于10场。

  8.鼓励创新旅游产品开发。支持旅游企业开发经开区工业旅游线路等特色旅游项目,每个项目补贴5万元。

  9.发放文化惠民消费券。积极对接北京市及经开区各类惠民消费电子券,将消费券使用范围扩大至实体书店、旅行社、剧院、KTV、网吧、酒店经营单位。

  三、加大服务力度

  10.利用北京亦庄创新发布机制、尚亦城APP及"战疫金盾"小程序,提供文化、旅游行业供需对接平台。

  11.帮助企业拓宽国际市场,鼓励经开区文化、旅游企业参加由国家文旅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组织的"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北京国际旅游博览会"等国际性、全国性、省级以上会展,给予参展企业展位费全额补贴。

  12.对接社会事业局及亦庄人力资源公司,举办文化、旅游行业专场招聘会。

  13.向企业发放"防疫服务包",内容包括行业防控指引、安全生产用品及工作手册等。

  以上措施适用2020年6月30日前在经开区注册成立,并在经开区纳税、纳统的旅行社、实体书店、演出服务、娱乐休闲服务等领域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企业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行业经营许可,有固定营业场所和必要营业设施,内部管理及财务等制度健全,无违法和不良信用记录。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申请奖励补贴政策的企业,除将奖励补贴资金全额收缴外,三年内不准申请区内各类补贴奖励资金,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构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以上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由经开区工委宣传文化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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