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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宏观经济
  2. [制发单位]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 [实施日期] 2024-02-26
  4. [成文日期] 2024-02-26
  5. [发文字号] 京技管发〔2024〕5号
  6. [失效日期] 2026-12-31
  7. [发布日期] 2024-02-26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商业航天产业高地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科技强国、航天强国、数字中国发展战略部署,提升商业航天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发展中的排头兵作用,充分发挥经开区火箭头部企业聚集优势,以“北京火箭大街”为引领,以“空天街区”为依托,建设商业航天特色园区,更好构建星箭一体化、通导遥深度融合、空天地信息一体化发展的商业航天产业生态,结合经开区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发展目标

  到2028年,经开区商业航天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率先实现可重复使用火箭入轨回收复飞,形成低成本高可靠星箭产品研制能力和大规模星座建设运营能力。产业规模持续壮大,引进和培育1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50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和5家以上独角兽企业,上市企业数量超过5家,在5个以上行业领域打造一批应用示范场景,建成并投入运营空天街区和“北京火箭大街”特色园区,形成商业航天500亿级产业集群。

  再用5年时间,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发展成为“千企联动、千星入轨、千亿营收”的商业航天创新集群,努力建成中国商业航天聚集发展主阵地、世界航天产业创新新地标。

  二、支持措施

  (一)加强自主创新能力

  1.支持关键技术攻坚

  支持企业建设航天领域重点实验室、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围绕火箭低成本、快速响应、可重复使用,卫星批量化、柔性化、智能化脉动生产,空间信息服务精准时空、全维感知等关键领域,支持发动机变推力、回收健康监测与再利用、再入返回高精度导航定位、高超音速技术、整星深度一体化设计、星箭快速总装集成、6G星地融合、星间激光通信、基带芯片、相控阵等天线、专用算法等关键技术创新突破。支持企业优先申报国家重大专项扶持计划,对解决国家战略需求、符合纳入“白菜心”工程条件的,给予研发费用50%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对承担国家、北京市重大科技和产业专项,给予最高1:1的资金配套,每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为2000万元。对新引进或新获批国家级创新中心、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等资质的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新引进或新获批北京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科技研发机构、工程研究中心等资质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部门:科技创新局)

  2.支持多元技术融合发展

  支持商业航天企业与超高速无线通信技术(EUHT)、自动驾驶、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融合创新,突破智能终端与芯片、应用场景仿真、通导共生定义等关键核心技术,积极推进高端工艺、前沿材料、人工智能等协同创新生态发展。对年度研发费用增长超过年度目标值的商业航天大中型重点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高出部分的20%给予支持,支持金额每年最高为300万元。(责任部门:科技创新局)

  3.支持差异发射路径发展

  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理念等创新手段满足商业化发射需求,支持企业发展重复使用航天运输系统和空间转移运输系统,探索超导磁悬浮与电磁推进和运载火箭、可重复使用飞行器相结合等新技术路线,积极拓展低轨星座组网、空间站货物运输、高轨道发射、近太空科学实验等服务模式。对依法从事星箭研发、生产或发射经营等活动的企业,按照市级支持政策给予商业发射保险贴费不超过市级标准1∶1的配套资金支持。(责任部门:汽车和智能制造产业专班)

  (二)构建创新产业集群

  4.加强火箭智能制造体系建设

  推进可重复使用火箭、固体液体火箭发动机、高超声速飞行器、分系统产品等龙头企业发展,推动新一代中大型商业运载火箭批量化智造,鼓励商业级元器件与零部件在轨验证,提高高中低轨及临近空间进入能力。鼓励商业航天产业协同发展,对区内非关联的商业航天企业采购经认定的产品、测试验证服务,本年度订单累计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给予订单总额3%的资金奖励,最高1000万元。(责任部门:汽车和智能制造产业专班)

  5.支持大规模星座建设运营

  支持商业航天企业参与卫星互联网星座建设,支持通导遥深度融合,推动卫星总体及主要分系统批量化、柔性化、数字化、智能化生产,鼓励星座组网运营、集群发展。支持企业积极获取频轨资源、地面配套设施准入资格,对成功入轨并投入运营的卫星星座,按卫星销售价格的2%给予资助,最高资助500万元;对取得卫星通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经营牌照的企业最高奖励5000万元。(责任部门:汽车和智能制造产业专班)

  6.推动运载火箭航班化发射

  探索发射任务信息快速分配和项目群高效管理,推行火箭发射班次化运营模式,出台航班化发射服务解决方案,丰富班次化产品型谱,覆盖多元班次发射需求。加强与发射场联动,共同部署面向快速集成、快速测试、快速发射的产业体系。对同一型号运载火箭及高超声速飞行器,给予第1至3发不超过发射测控服务费50%的补贴,每发最高补贴200万元。(责任部门:汽车和智能制造产业专班)

  7.推进星箭协同融合发展

  支持商业航天企业总部、研发运营中心、总装总测等业务落地经开区发展,以头部企业为引领,建设培育供应链协同创新生态群。支持企业发展星箭快速总装集成等重点项目,开发面向“星箭一体”的卫星产品和运载火箭。对年度主营业务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星箭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实施晋档补差。(责任部门:汽车和智能制造产业专班)

  8.培育两业融合服务集群

  鼓励卫星与各行各业融合发展,推动空天信息规模化应用,支持企业积极拓宽工业级、消费级通信、导航、遥感应用,鼓励卫星互联网、天基物联网、空间信息云、导航与位置服务等增值服务发展,支持通导遥卫星在无人驾驶、物流运输等创新应用。对定位、导航、授时、遥感、通信等增值服务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卫星应用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实施晋档补差。(责任部门:汽车和智能制造产业专班)

  9.培育太空经济新业态

  支持空间科学、空间应用与空间技术融合发展,积极培育空天经济新模式新业态。综合运用基金投资、信贷、融资租赁、保险等机制,支持企业开展太空资源开发与利用、在轨维护与服务、太空生物医药、太空旅游等新业态的技术验证、工程化应用、商业发展模式。(责任部门:汽车和智能制造产业专班)

  (三)强化发展要素保障

  10.强化金融全程护航

  实施金融全过程护航行动,为企业提供一揽子资金解决方案,加大对商业航天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投资力度,全力培育商业航天伟大企业。发挥国有投融资平台作用,用好市级商业航天基金和经开区政府引导基金,带动其他基金和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商业航天发展。支持企业登陆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开展个性化上市辅导,对成功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1200万元支持。对使用银行贷款采购设备总金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新建或在建项目,按照实际使用银行贷款采购设备资金给予贷款贴息,贴息率为2%,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贴息金额上限为2000万元。(责任部门:商务金融局、经济发展局)

  11.保障产业发展空间

  规划建设“空天街区”,加强土地等资源供给,充分保障商业航天产业发展空间,建成商业航天产业集群发展新地标,打造国内领先的商业航天总部基地和创新高地。构建商业航天企业品牌矩阵,推动航天IP内容孵化、品牌授权,支持商业航天文化衍生服务和产品发展,打造体验商业航天科技成就和文化魅力的城市舞台。对经认定的企业租用办公用房和科研生产厂房,给予实际房租50%的补贴,补贴单价不超过1.5元/平米/天,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每年最高500万元。(责任部门:汽车和智能制造产业专班)

  12.支持应用示范场景发展

  坚持“能用尽用”推广原则,推动重点行业规模应用,对每年发布的若干个通导遥应用场景给予专项奖励。加强与自动驾驶示范区、国家信创园等对接,探索人工智能大模型与遥感数据应用深度融合,在自动驾驶、民生服务、防灾减灾和城市管理等领域不断拓展和深化卫星数据产品应用场景,推动卫星网络及应用产业规模化发展,吸引卫星应用类企业落地发展。积极拓展北斗在关键行业、大众消费等领域应用示范场景打造,推动北斗时空信息在工业、交通等行业的深入应用,支持北斗时空信息服务与大众消费类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测试。(责任部门:市自动驾驶办公室、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专班、城市运行局)

  13.提升卫星数据服务能力

  充分发挥北京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优势,积极争取卫星数据校验专区落地经开区发展,建设卫星遥感大数据平台,加快形成卫星数据服务产品和解决方案。鼓励商业航天企业挖掘卫星数据价值,参与数据产权制度和收益分配机制先行先试,推动数据资产价值实现。探索“监管沙盒”机制,搭建卫星数据交易、数据共享、数据分析与应用一体化平台,鼓励企业开展卫星数据交易,提升卫星数据存储、处理、分发及应用等服务能力,打通数据应用和服务的供需链条。(责任部门:科技创新局、行政审批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专班)

  (四)培育高质量产业生态

  14.加强企业梯度培育

  积极帮助商业航天企业参与国家战略、对接国家相关部门,协调频轨资源、发射许可审批申请、国际市场开拓等,争取有关政策在经开区率先突破、先行先试、试点应用。构建企业从萌芽到发展、从上市到参天大树的全过程服务体系,将商业航天企业优先纳入市区两级“服务包”,建立商业航天制度创新诉求清单,一对一服务解决问题,加大支持力度,提升服务能级。(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

  15.搭建产业公共平台

  高标准建设“北京火箭大街”商业航天共性科研生产基地,围绕企业共性需求,建设联合试验、协同加工、共享制造等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协会联盟搭建信息平台、开展对接服务,推动校企联动、专兼结合、央地协同,与发射场、地面系统等密切协同发展,促进技术攻关经验共享、航天制造基础设施开放共用。支持企业搭建满足火箭、卫星、地面系统、终端设备等要求的技术测试认证、真实性检验与仿真实验、空间环境建模、网络数据和信息安全评测等公共平台,按照不超过项目固定投资的20%给予资助,最高1000万元。(责任部门:汽车和智能制造产业专班)

  16.加强人才培养和认定

  加强商业航天人才引进、培养、服务,满足产业链发展需求。支持相关单位设立博士后站、院士工作站、人才培养基地,促进商业航天产教融合,推进各层次人才有机联动。加大对商业航天领域专业创新人才、创业团队留京发展服务力度,支持商业航天领域人才申报亦城人才认定,对经认定的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资源要素体系支撑和高品质生活服务保障,实施专项奖励。(责任部门:汽车和智能制造产业专班、社会事业局、组织人事部)

  17.加强区域协同发展

  支持试验平台共享、产业链供应链建设、通导遥应用等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带动京津冀地区共同打造空天信息廊道。结合各地优势,探索推动天基地基设施资源在京津冀协同创新应用,鼓励企业参与跨区域生态治理、环保监测、气象应用等增值服务。(责任部门:汽车和智能制造产业专班)

  18.拓展国际合作网络

  加强国际科技合作,鼓励企业产品“走出去”拓展海外市场,深度参与全球空天产业分工与合作。鼓励运载火箭、卫星制造、卫星数据服务等企业通过产品、技术、模式输出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在经开区开展民营企业低轨卫星出口业务政策试点,推动商业航天相关创新政策在经开区开花结果。积极参与建设空天信息“数字丝绸之路”,支持企业融入“一带一路”等全球化合作,为“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提供服务,鼓励企业参与国际相关规则标准制定,不断提升商业航天企业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责任部门:“两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附则

  (一)本政策适用于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统计登记并实际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火箭、卫星、飞船、高超声速飞行器、临近空间飞行器、航天研制配套、航天能力条件保障、卫星应用等业务的企业。近3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

  (二)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施行期间如遇相关政策调整,本办法同步调整。本措施中政策兑现周期以会计年度进行计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星箭网络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京技管〔2021〕186号)同时废止。

  (三)同一机构的同一项目同时符合经开区其他政策规定、签署《经济发展合作协议》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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