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简明问答
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范围是什么?
在开发区登记注册、纳税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内设立的园区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以下简称分站),由开发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
2.博士后进站有年龄限制吗?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的人员,可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本单位职工可以申请在本单位做博士后吗?
分站不得按照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身份招收本单位或关联单位在职员工进站。
4.博士后的人事关系、工资、社会保险等由谁负责?
分站应为符合条件的博士后人员在进站后办理落户、档案转移、组织关系转接等手续。
博士后人员(除在职、定向委培博士后人员)进站后应将人事关系转入分站,由分站负责行政、工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等管理。
在职、定向委培以及未将人事关系(含人事档案、工资、社保)转至分站的博士后人员,进出站不办理户口迁落手续。
5.如何享受开发区博士后资助经费?
对正常开展博士后培养工作的分站,每招收一名博士后人员进站,开发区一次性给予分站30万元资助经费。其中10万元为进站博士后人员生活补贴。
分站招收在职身份博士后人员进站时,不享受以上规定的资助经费。
在开发区登记注册、纳税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可以享受开发区资助经费政策。
咨询电话:010-67879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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