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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国家级经开区签署执法协作意向,共筑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10月24日,在第四届京津冀国家级经开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工作会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北雄安新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天津市武清区五地代表共同签署《京津冀国家级开发区综合执法协作意向》(以下简称《意向》),标志着京津冀区域执法协同迈入制度化、常态化新阶段。

  据了解,此次签约是对京津冀国家级经开区既往执法协同工作的延续与升级,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共同提升执法能力,构建统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区域统一大市场建设。

  根据《意向》,五地将重点围绕信息互通、监管互动、过程互助、结果互认及经验互鉴五大机制展开深度合作,构建京津冀国家级经开区综合执法协作的系统框架。

  其中,执法联席会议机制采取轮值制,共同研究重点执法工作、协调疑难问题等。执法信息互通机制将实现案件线索通畅移送,并建立“疑似职业举报人”名单互通渠道;对有重大影响的类型化案件,将定期通报办案结果。监管互动机制明确,涉及多地的同类违法线索按“注册地原则”移送处理,跨区域案件依协商结果确定管辖,各方将在综合监管方面互学互促、加强交流。过程互助机制细化了协助调查流程,成员单位可依程序请求当地部门协查取证。结果互认与经验互鉴机制则强调对执法结果相互认可、对核查证据互相援用,并通过典型案例、成果汇编等形式推广优秀执法经验。

  此外,《意向》还提出将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节点,联合开展专项执法与普法宣传活动,形成监管与宣传的联动效应,增强执法工作的社会感知度与影响力。

  北京经开区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跨区域协作执法能力,推动形成跨区域行政执法全领域协作模式,为京津冀经开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实践样本。未来,京津冀国家级经开区将继续深化执法协作,扩大协同执法合作,完善跨区域合作机制,以更加公平、高效的执法服务,助力京津冀地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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