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注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资金申报正式启动
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共克时艰的若干措施(2.0版)》要求,自4月20日起,新注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资金申报正式启动。
申报时间
据了解,4月20日-5月20日期间,新注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只需登录北京经开区官网政务服务栏目中政策兑现模块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即可进行申报。
申报要求
根据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必须是自《若干措施》公布之日起一年内(2020年4月20日-2021年4月19日),在北京经开区新注册、纳税、进行统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并在注册后30日内依法取得北京经开区颁发的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且2021年及2022年两个自然年度内,每年为区内企业提供50人(含)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奖励资金拨付前,仍在经开区进行注册、纳税并进行统计登记。
申报流程
奖励按不超过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缴资本2%的资金给予奖励,奖励资金按照40%、30%、30%的比例分三年拨付。首次审核通过后,拨付第一年奖励资金,未完成2021年度人力资源服务的,不予拨付剩余两年奖励资金。未完成2022年度人力资源服务的,不予拨付剩余一年奖励资金。
申报咨询
相关申报和政策咨询可拨打下方电话进行咨询
010-67857878
010-67857637
010-67887227
申报技术问题可拨打下方电话进行咨询
010-67857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