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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切勿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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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白双全)11月13日21时,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开发区交通大队出动警力20余人,分两组在西环南路和北环西路开展酒驾夜查行动。

当晚,交通大队在位于北环西路的检查点查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各一人。其中,王姓驾驶员表示,公司聚餐只喝了两瓶啤酒,因为饭店离家仅有1公里,就心存侥幸没有叫代驾,面对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重新进行交规理论学习的处罚,王某懊悔不已。

仅过了20分钟,又一名李姓驾驶员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通民警查获。经检测,李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9毫克,已经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随后,民警又对该驾驶员进行了抽血酒精检测,最终确定其构成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该驾驶员也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交通大队民警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要始终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被交警查处,面对的都将是无法挽回的沉痛教训。 白双全/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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