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XTC-18870013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 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重点社会单位监控接入项目"(招标编号:GXTC-1887001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 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重点社会单位监控接入项目
预算金额:每年230万元,三年共计690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每年230万元,三年共计690万元。投标人每年的报价均不许超过当年限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服务名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重点社会单位监控接入项目
服务内容:视频监控年度服务-开发区重点社会单位监控接入租用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书"
施工工期:日历日120天,本项目应在2019年3月31日正式交付建设方使用。
服务期:3年
服务地点:北京市经济开发区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服务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四、 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
五、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前3天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六、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0月30日(每天9:00-11:30,13:3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附表"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招标业务十一部)办理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邮寄,须加付邮寄费人民币100元。
七、 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kfqgw.beijing.gov.cn/)"上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自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4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B国信招标集团二层会议室
九、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博大大厦
联 系 人:王砚海
电 话:010-67880272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 系 人:张薇、马晓晴
电 话:010-88354431-466/17611499960
邮 编:100048
电子信箱:77784874@qq.com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30205308003641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3日
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招 标 编 号 | GXTC-18870013 | ||
项 目 名 称(关键字) | |||
投标单位名称 | |||
投标单位地址(通信地址) | |||
联 系 人 | |||
座 机 号 | 传 真 | ||
联系人手机号 | |||
邮 箱 | |||
招标文件价格 | 元 | ||
预投标段号/包号 | (此栏仅限于该项目分标段或分包时填) | ||
图 纸 押 金 | 元 (此栏仅限于有图纸押金时填) | ||
发 票 信 息 | 购买招标文件与缴纳招标服务费时开具发票的信息。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或 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台头: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 ||
填报单位已充分了解本项目报名条件,对报名事宜承担责任,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上面标注的联系人、电话、传真及邮箱为项目执行期间贵单位项目联系人的相关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出的任何文件、澄清、通知仅以该表信息为准。请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随时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以及按时查看邮箱。若由于自身原因擅自更改信息而导致未及时收到相关通知,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 |||
购买人(签字): |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