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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对疫情经开区国有企业减免养老服务机构房租的通知

经开区管委会出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养老服务机构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京民养老发〔2020〕54号)文件,切实减轻疫情对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影响,帮助养老服务机构共渡难关和稳定发展,现通知如下:

  2020年2月、3月和4月,符合经开区城市功能定位、不在疏解整治范围的养老服务机构,承租经开区管委会出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其所属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子企业所属房产,用于开展养老服务,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妥善保障员工队伍稳定且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免除房租。

  特此通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审计局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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