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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提升外企服务力度若干措施 (试行)

[主题分类]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实施日期]2023年11月3日                                               [成文日期]2023年11月3日

[发文字号]京技管发〔2023〕28号                                    [废止日期]----有效期3年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7日                                               [有 效 性]有效 


  为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精神,按照北京市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推进面向产业创新的政策创新、制度创新、服务创新,加强国际营商环境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标准制度型开放为主线,以国际营商环境建设为重点,以外企服务界面优化为切口,以政务服务流程优化为底座,以全周期覆盖、全要素支持、一站式服务为导向,推进外资企业服务资源协同、服务流程串联、服务功能衔接,增强个性化、定制化、敏捷化、柔性化服务供给,推进涉外服务标准化、流程化、系统化建设,构建更高满意度、更强认同度的外企服务品牌,推动外资企业更多更好参与中国式现代化、高质量产业体系建设和高精尖产业集群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织密国际创新生态,拓宽产业开放格局

  持续提升高精尖产业体系国际创新元素浓度,构建高效、高频、高能的高精尖产业交互高地,打造创新活力迸发、增长动能强劲的国际创新生态圈。

  1.加强先进制造业开放力度。积极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政策,支持科文融合产业积极拓展文化领域外资项目合作;支持中医药龙头企业加强海外市场资本引进和项目合作。围绕国际双边、多边贸易规则,率先落地高标准制度创新型开放试点政策,推进再制造、境外专业机构认证等试点政策创新。

  2.推动高端服务业开放发展。加大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升级版政策试点力度,支持投资贸易便利化、数据跨境交易、现代商贸金融服务等业态发展,推进高端生产性服务机构在经开区落地,高水平建设以高精尖为特色的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

  3.支持重点开放领域先行先试。扩大生物医药“白名单”制度应用试点,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在境内开展境外已上市细胞和基因治疗药品临床试验,对已上市境外转移至境内生产的药品上市注册申请程序优化政策率先推广应用。

  4.加强国际创新合作平台建设。探索推进“国际交往+高精尖产业创新”叠加功能落地,支持外资企业与海内外高校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推动国际创新交互平台建设,支持一批境外产业创新孵化项目落地发展。与国际商协会等机构建立多国别合作服务中心,提供产业会客、资本运营、政策对接等专业服务,打造外商来京合作的首选窗口。

  (二)加强创新要素供给,打造机遇共享平台

  持续开展“我为外企找市场”“我为外企募人才”等创新服务,打造成为外资企业参与中国式现代化的首选平台、创享中国发展红利的战略平台。

  5.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合作网络支持。实施“我为外企找市场”计划,支持外资企业参与国内市场布局,打造产品主题推介、供应商大会等“线上+线下”“海内+海外”对接沟通平台建设,支持外资企业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合作网络。

  6.加强国际人才靶向供给平台建设。实施“我为外企募人才”计划,深化“两区”(即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机制创新,探索开展与境外专业资质互认试点,定期开展外资企业校园招聘、云招聘、场景招聘等专场活动。推进高精尖人才产教融合模式创新,探索职业教育国际合作,促进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

  7.推进外资企业产业链、供应链深度互嵌互融。实施“我为外企找伙伴”计划,支持增量项目与区内企业加强上下游产业合作,帮助企业对接产业链、供应链联动资源。依托各产业领域重大展会及各大活动,举行外资企业产品推介路演活动,举办供应链效率协商会议,构建高精尖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服务机制。

  8.加强外资企业金融服务供给。探索开展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建立外资企业融资需求清单更新机制,打造外资企业“金融服务超市”,靶向组织项目路演等银企对接活动。推动海外引导基金建设,支持引进高精尖产业QFLP基金(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境内投资基金)。

  9.加强知识产权服务示范高地。面向商标、专利、版权、新药证书等高精尖产业知识产权资源,开展知识产权技术画像、资产评估和质押融资等制度创新,推进建设知识产权商事仲裁服务平台,探索构建投资、贷款、保险、交易、服务知识产权价值实现体系。

  (三)加强极优服务界面,构建无忧服务体系

  按照“从生产覆盖到生活,从政务延伸到事务”思路,积极推行极速办理、极简审批、极优服务模式,持续优化外资服务生态体系,打造高品质、好口碑、高满意度的国际化服务标杆区。

  10.加强外商投资企业“一窗一网”建设。推进涉外审批事项“一门进驻”“一窗受理”“一厅办理”集成办,搭建以“外资一件事”为核心的服务便利化场景。推进进出口设备免退税、港澳侨身份认定等高频事项“一次办”。打造涉外综合服务专区,围绕国际经贸规则、商事认证、涉外知识产权服务等国际事务提供专业化集成服务和重点项目对接通道。

  11.优化国际化无障碍服务界面。开通全天候多语种涉外服务专线,及时回应和解决外资企业关切,切实做到企业诉求“有呼必应”。搭建网站、公众号、官方邮箱等多渠道多语种推介交流平台。建设外文招商网站,打造集资源对接、产品推介、业务合作、活动发布等多功能综合对外服务平台。

  12.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建立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对外资企业提出的共性问题、急难事务开展跨层级跨部门协同会商,搭建“协同商办-限时反馈-回访通报”闭环交流机制,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13.打造外资企业“服务管家”品牌。建立重要项目“企业管家”责任制,实施外商投资企业诉求清单、问题清单、愿景清单管理机制,提供全过程跟踪服务。实施“服务管家”定期走访机制和“服务包”送达机制,建立外资企业高管“营商环境体验官”工作机制,持续完善“政策上门、服务下沉”全程化、套餐式服务。

  (四)保障企业国民待遇,提升国际营商环境

  深入对接CPTPP和DEPA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强改革集成创新力度,为外资企业发展打造高辨识度的高精尖底色国际化营商环境。

  14.加强外资企业政策供给。实施外商投资企业政策集成推介和敏捷更新机制,定期发布国际化表达的《外商投资企业政策清单》,面向外资企业生产经营、项目进度提供专项领域政策精准推送,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直达企业。

  15.加强制度开放创新力度。支持外商投资在项目准入、研发生产、业务销售全环节实施“国民待遇+负面清单”,保障外资企业无差别待遇。积极开展高精尖产业开放发展压力测试,围绕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建设,深入推进跨境服务贸易和投资高水平开放等领域对外开放监管沙盒试点建设,持续推动重大改革和制度创新试点落地。

  16.加强柔性服务供给。建立“信用+风险”监管体系,对外资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综合监管,建立“一企一档一专员”管理机制,对信用级别高、风险等级低的外资企业做到“无事不扰”,建设面向外资企业的“信用+”创新场景应用,打造“信用+政策先行兑现”等服务场景,打造外资企业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监管标杆。

  (五)打造类海外国际环境,构建宜业宜居生态体系

  高水平推进类海外生活环境营造,高质量推进国际人才社区建设,打造“一站无忧”“一键无忧”国际化人才服务品牌。

  17.提升国际人才便利化服务。提升外国人出入境便利化水平,深入开展外籍“高精尖”人才认定标准和外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试点建设,探索推出多证综办特色服务。

  18.构建人才沙龙服务机制。加强外籍高端人才服务工作体系建设,打造企业协会外商投资分会服务平台,推动“外国人才服务之家”建设,举办主题性、专业性交流沙龙,搭建在京外国技术创新人才和专家交流平台。

  19.加强高品质产业园区供给。打造一批国际商务服务能力突出的国际产业园区,加强开放展览、知识交流、共享办公等创新空间供给。建立外资企业办公和生产空间动态储备和敏捷供给机制,针对重大项目提供“空间等企业”“定制塑空间”服务。

  20.加强高质量国际化环境建设。实施国际化环境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国际人才社区和国际示范街区建设,加强餐饮、文化、运动等国际商业设施配套建设,提升国际教育质量、医疗资源供给、医疗保险结算等生活便利服务。

  三、附则

  本文件有效期三年,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施行期间如遇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政策调整,本办法相应调整。

  本政策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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