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存危险化学品 未采取可靠措施被处罚

开栏语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部署,全面开展安全知识科普、典型案例曝光等工作,即日起,经开区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开设曝光台栏目,不定期曝光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以社会力量督促消除整改安全隐患,营造稳定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
■案件情况
北京远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因储存危险化学品未采取可靠措施被行政处罚3万元整。
■基本情况
2023年4月20日,北京经开区综合执法局对北京远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危险化学品无水甲醇未采取可靠措施违规存放的情况。
■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经开区综合执法局对该单位给予罚款3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安全提示
此案例是涉危处罚案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防晒通风、防火灭火、防爆防毒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使用。对危化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及运输过程严格管理,对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具有重要意义。融媒体中心史明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