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档案日,你了解多少?
“6·9”国际档案日
在“6·9”国际档案日来临之际,北京经开区档案数据中心将联动区内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各单位,推出以“喜迎二十大·档案颂辉煌——三十而立来时路·档案传承谱新篇”为主题的系列档案宣传活动。
那么,关于国际档案日你了解多少?小亦帮大家来科普一下~
国际档案日的由来
1948年6月9日至11日,位于巴黎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了一场专家会议,来自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档案工作者参加了会议交流,经大家讨论决定成立国际档案理事会(International Council on Archives,简称ICA),会上同时通过了理事会的第一份章程。章程中指出,世界各国的档案工作者应共同努力“为了全人类”保护好档案,开展鉴定并提供利用;档案和文件作为全世界共享的遗产和全人类一样具有同一性。2007年11月,为了庆祝2008年6月9日国际档案理事会成立60周年纪念日,理事会全体成员在加拿大魁北克举行年度全体会议并投票决定,将每年的6月9月定为国际档案日。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决定自该年开始,把每年的6月9日即“国际档案日”作为档案部门的宣传活动日。
历史中的“档案”
在原始社会里,人们靠语言表达和交流思想和经验。随着社会的发展,为适应复杂的社会生产和生活,人们创造了结绳、刻契等记事方法。结绳与刻契可以说就是档案最早的起源。我国的档案工作从夏代开始,国内现存最早的文字档案是二十世纪初。在河南安阳殷墟出土的距今三千多年的殷商时期的甲骨刻辞,也称甲骨档案。档案一词最早出自明朝杨宾的《柳边纪略》一书。
中国档案学界从20世纪50年代起,就一直在不断的探讨档案的定义,直到1987年9月5日公布、1988年1月1日实施的《档案法》诞生,才对档案的定义有了一个比较一致的认识基础。该法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纪录。档案行业标准《档案工作基本术语》对档案的定义表述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档案的重要属性
档案是国家、社会组织、个人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真实记录,是人类文化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特有的原始记录性和真实性,直接保证了其权威性的展现。任何国家、任何团体与个人的生存发展都离不开档案的凭证与参考作用。档案的内容决定和影响着文化的发展方向。
原始记录属性原始记录性是档案的本质属性。档案是历史真迹,必须保持它的特性,才能充分发挥它的效用。后人不能按照各自的观点和某种需要去修改档案。《档案法》中明确规定:对“损毁”“涂改”“伪造档案”等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直到“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息属性档案是一种重要的信息资料,1985年2月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档案工作的批示中就明确要求“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认识和研究档案的信息属性,对于更新档案界人们的思维和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知识属性档案知识性是指档案记载了人们社会实践活动中大量有知识价值的事实、数据、成果和理论。这些包含知识的档案,是由个人、机关、单位以至整个国家逐步积累起来的,所以档案是贮存知识的一种重要形式,成为历史和知识的宝库。
文化属性档案,是历史的承载,承载和包含着人们文化与经验的积累,是客观存在的,并不是人们主观授予的,具有客观性。从古代开始,档案就被看作是社会文化的载体,例如老子作保管图书和典籍的资料馆馆长时,其管理的资料馆被当成那时社会文化的唯一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