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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工作办公室关于指定政策先行区自动驾驶车辆测试道路及测试区域的通告

  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自动驾驶车辆测试的有关规定,决定指定政策先行区部分道路及区域作为自动驾驶车辆测试、示范应用等相关活动范围。现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指定政策先行区部分道路和区域为自动驾驶车辆测试道路和测试区域:

  (一)测试道路。京台高速公路北京段(兴亦路至大兴机场北线高速)、大兴机场北线高速公路(京台高速公路京段至大兴机场高速)以及大兴机场高速公路(大兴机场北线高速公路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北侧围界);

  (二)测试区域。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范围内部分区域为自动驾驶车辆测试区域,四至边界为南至航站楼北侧,北至远距停车场北边界(永兴河南岸),西至机务维修区西边界,东至货运区东边界。

  二、自动驾驶车辆应当依照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政策要求取得相应资格,并在指定的区域和时段进行测试,对于违反试车规定的测试车辆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工作办公室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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