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工作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优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商环境,做好2023年度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工作,现将申请承接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机构的条件和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1、申请承接机构应在公安局备案且具有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承接能力,能够提供优质服务的市场主体。
2、被人民法院、市场监督管理等各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异常的市场主体、连续两年被我方通知解除合同的服务机构均不在申报范围。
3、本项目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城国际中心裙楼一层企业准入服务厅,承接刻制印章的机构免费为新开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刻制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专用章四枚。
4、符合条件的机构,将签订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合同和廉政协议,承接服务的印章刻制机构须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职责。如有违反约定,解除合作关系。
5、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请申请机构自公告之日起填写《2023年度经开区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服务登记表》,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材料请提交到企业准入服务厅14号窗口,截止日期2022年9月30日。
联系人:刘影;电话:010-87163206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