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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一) 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在开发区贯彻实施;

  (二) 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 制定并组织实施开发区的行政管理规定;

  (四) 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开发区各类投资项目;

  (五) 按照开发区的总体规划,对开发区的土地实行统一管理;

  (六) 统一规划、管理开发区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七) 管理开发区的财政收支;

  (八) 管理开发区的进出口事务;

  (九) 管理开发区的涉外事务;

  (十) 管理开发区的工商行政、劳动、人事、统计、物价、技术监督、城市建设、房地产、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公安、司法行政和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十一) 兴办、管理开发区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

  (十二) 监督、检查、协调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的分支机构的工作;

  (十三) 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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