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一) 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在开发区贯彻实施;
(二) 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 制定并组织实施开发区的行政管理规定;
(四) 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开发区各类投资项目;
(五) 按照开发区的总体规划,对开发区的土地实行统一管理;
(六) 统一规划、管理开发区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七) 管理开发区的财政收支;
(八) 管理开发区的进出口事务;
(九) 管理开发区的涉外事务;
(十) 管理开发区的工商行政、劳动、人事、统计、物价、技术监督、城市建设、房地产、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公安、司法行政和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十一) 兴办、管理开发区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
(十二) 监督、检查、协调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的分支机构的工作;
(十三) 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